二、“善”的意义02
接着,佩里教授对摩尔教授关于“善”之不可定义性的论证进行了十分仔细的考量。他引用了(摩尔教授的)这段解释:“说橙子是黄色的这毫无意义,除非黄色的确最终恰是意指‘黄色’而不是其他东西——除非它(黄色)是绝对不可定义的。”[48]仅仅针对以上这点,他的反驳是有根据的。“以下的说法并非是无意义的”,他指出,“说‘这个物质概念是过时的’,或‘这幅画是后印象主义的’,或‘这一论证是循环的’;在这些情况中,被给定的谓词是可定义的。”[49]而“橙子是黄色的”这一陈述必定是无意义的,除非“黄色”有一种单一的同一性意义。在这种意义中,“黄色”必须意指黄色而不能是其他东西。可是这不表明黄色是不可定义的。因为,倘若我们能够用“x是y”的方式来正确地定义“黄色”,那么,我们就不能说黄色意味着不是黄色的那些东西,因为“x是y”恰恰意指黄是什么。然而,在支持“善”明显不可定义的这一论点时,人们可以说,在“善”与诸如“过时的”“后印象主义的”“循环的”这类属性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若一术语是可定义的,即表示某种复合体[50],这样,只有我们在头脑中早已有着某种程度的定义,我们才能越来越明智地使用该术语;并且,在我们使用这些术语时,我们在头脑中确实至少已有这些术语的大致定义。相反,我们在头脑中并没有任何关于“善”的定义也是能够越来越明智地使用该术语,这一事实表明善是不可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