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科举考试一般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后因考功员外郎官位较低,难以适应科举制不断发展的形势,在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以后,主考改由礼部侍郎一人专掌,在礼部设贡院,主考官称知贡举。安史之乱后,也经常委派中书舍人及各部侍郎权知贡举。主考官一般不超过三榜。
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明经与进士科有所不同,明经科考试内容有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之别。还有开元礼、童子科、道举等,也可以说属于明经一系。不过,一般的明经考试是通二经,同时兼试《论语》和《孝经》。所谓“通”的内涵是:“文注精熟,辩明义理。”[51]考试的具体方法是“帖经”和“墨义”。在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以后,明经考试加试时务策三道。进士科在唐初只考时务策五道。唐高宗永隆二年(681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认为“进士唯试时务策,恐伤肤浅”,建议“加试杂文两道,并贴小经”[52]。以后,明经、进士都保持了三场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