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对当事人的立场作了集中讨论,这适合对与当事人相关的各种限制的研究。接下来,我想讨论一下受害者的立场。在这里,我们仍会遇到一些从整体上与两种立场有关的问题,以及更深一层的分析论证。道德原则并不只是告诉当事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些原则也会告诉受害者,他们应该反对、反抗或要求什么样的对待。
如果我通过杀死一个无辜的人来救另外五个人的行为被证明是正当的,那么受害者将没有权利反对,或者从纯粹结果论的角度来看,他甚至没有权利反抗。与之相对照,另外五个人将有权利反对,如果我没有杀死这个人来救他们。而完全非个人的道德却要求:在判断别人如何对待他们时,受害者与当事人的判断都应该由当事人中立的非个人价值来支配。
但是,对于每个个体而言,这似乎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因为每一个人对待世界的看法在本质上是十分复杂的,并且包含着十分主观的部分。当然,在上面描述过的两难局面里,六个人中没有一个人想死,但是只有其中一个人面临着被我杀死的局面。从纯粹的当事人中立的结果论的角度来看,这个人无权要求不被我杀死,他作为我的受害者的特殊地位不给他任何特殊的身份向我提出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