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建立了第一个专业警察机关、第一个义务消防公司、第一个火灾保险公司,还有后来成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校,以及闻名世界的宾夕法尼亚医院。他担任邮政管理局局长时改善了邮政服务,将纽约至费城之间的邮件,从夏天每周一次,提速至每周三次;从冬天每两周一次提速至每周一次。邮件以前所未闻的频率发往英国——每月一次。通过邮政,邮路从加拿大一路延伸到佛罗里达。
富兰克林年轻时也许是讲英语的国家中最知名的作家。他的《自传》,虽然从未曾有时间来写完它,但它依然是此类书中最被广泛阅读的一本书。他用两星期写出《自传》的前半部分,是在英国凭记忆写的,正确地记录了四五十年前的人名和日期。那华丽的英国文体绝不是偶然的。他14岁时欣赏英国期刊《旁观者》中艾迪生[113]和斯蒂尔[114]的杂文,他把它们的全文抄下,以获得其抑扬的节奏,后来他试着凭记忆复写它们。为提高他的用词能力,他以诗体重写它们。在他的许多作品中,他假定作者是别人。他干得如此出色,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致使他的读者常常上当受骗。他17岁时的第一部著作出版了,声称是一个一生饱经风霜的上了年纪的寡妇的忏悔录,听起来很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