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顿不同意把庄子的“道”和东汉后的“道教”相混同,他主张在庄子所处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下理解庄子。他认为庄子的“道”不同于流行的、堕落的迷信、炼金术、巫术和后来的道家养生文化。真正继承庄子思想的是唐朝的禅宗。庄子代表的思想和文化把高度思辨的印度佛学转化成幽默、打破偶像崇拜(iconoclastic)、完全实用的佛教,使印度佛教在中国达到了繁盛,在日本也出现了禅宗不同学派。[12]
莫顿比较庄子思想与儒家教义时,认为庄子走得更远,要求更高。“庄子反对儒家的教义,并不是因为低一层次的动物性的自然而然,不愿意被很多繁琐的义务打扰的个体,而是有更高层次的要求。……庄子需要的不是比仁义更少,而是更多。他对于儒家的主要不满是因为他们走得还不够远。儒家教导举止合宜,有道德的官员,事实上是教化了的人。但却限制甚至把他们囚禁于固定的外部的规范,结果使他们无法真正自由的和有创造力的应对无法预见情况的新需求。”[13]另一位译者葛瑞汉认为庄子的自然而然有动物性的成分。
“无为”在西方历来被误读为消极的、被动的非行动,与西方张扬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相背离。莫顿对此的解释是“无为”的真正内核不是“不行动”而是“完美的行动”——因为他不是有所作为的行动。换句话说,它不是独立于天、地运行并与整体的运行有冲突的行动,而是与整体有着完美的和谐。它不是被动,而是因为运行合宜而看起来不用着力而自然而然的,与我们的天性,与我们在一个整体中所处的位置完美的合拍。它完全是自由的,因为在那里不存在武力,不存在暴力。它不受我们个体的需求和欲望、理论或观念所规定和限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