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难以置信,跌坐在地上死死盯着前方,面包车车尾上的车牌号码已被人用蓝布刻意遮挡。
萌点为什么被劫?它被劫是因为它是狗,还是因为它是我遛的狗?
如果是前者,那多半是无良偷狗贼,那些人会向饭店高价出售狗肉;如果是后者……
不可能,萌点是裴俨的狗,而我只是负责遛它的人。可是,如果那些人以为萌点就是我的狗,要向我进行报复……我该怎么向裴俨交代?
它是他的心头肉!
我冲出马路拦下一辆出租车,在十分钟内抵达距离公寓最近的公安局。
当我拿着报警回执失魂落魄地回到公寓楼下时,已近晚上八点,这正是我和裴俨还有萌点的饭点。
我的手机上有三十六通未接电话,可我一个都不敢回。我不敢上楼,不敢推开公寓的门,不敢面对裴俨。
他养了它十四年,这是什么概念?这是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的漫长岁月。它看过他年少时的每个模样,那是我缺席的他的美好时光;它见证他一天天长高,从稚气未退的少年长成血气方刚的青年;它与他追逐打闹,陪他看四季更迭;它用自己的老去陪伴他走过青春。它本可以在他给的温暖窝里安度晚年,却无端被陌生人强行掳走,如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