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第一,教师对待学生要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第二,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第三,教师对待领导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第四,教师对待家长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的仪表行为规范
第一,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第二,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第二节 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
幼儿教师是广大教育人员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职业方面的特殊性体现在:一方面,幼儿教师具有教师的共性;另一方面,幼儿教师的教育对象是幼儿,其工作必须遵循幼儿的年龄阶段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对象的主动性和不成熟性
在幼儿教师的劳动中,幼儿是劳动的对象。作为一个有意识的、主动发展的人,幼儿既是教的客体,又是学的主体。幼儿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教育,而是通过自身的内部作用来主动选择和接受外界的影响,形成自己的认知结构,发展自己的思想感情。幼儿的主动性这个特点,使幼儿教师的劳动具有复杂性。幼儿教师必须了解幼儿,针对每个幼儿的发展水平,激发他们的活动兴趣,使之投入到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