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沾沾自喜”的神情,从破落户的眼睛看来,就是所谓“小家子相”,也就是所谓“俗”。风雅的定律,一个人离开“本色”,是就要“俗”的。不识字人不算俗,他要掉文,又掉不对,就俗;富家儿郎也不算俗,他要做诗,又做不好,就俗了。这在文坛上,向来为破落户所鄙弃。
然而破落户到了破落不堪的时候,这两户却有时可以交融起来的。如果谁有在找“词汇”的《文选》,大可以查一查,我记得里面就有一篇弹文,所弹的乃是一个败落的世家,把女儿嫁给了暴发而冒充世家的满家子:这就足见两户的怎样反拨,也怎样的联合了。文坛上自然也有这现象;但在作品上的影响,却不过使暴发户增添一些得意之色,破落户则对于“俗”变为谦和,向别方面大谈其风雅而已:并不怎么大。
暴发户爬上文坛,固然未能免俗,历时既久,一面持筹握算,一面诵诗读书,数代以后,就雅起来,待到藏书日多,藏钱日少的时候,便有做真的破落户文学的资格了。然而时势的飞速的变化,有时能不给他这许多修养的工夫,于是暴发不久,破落随之,既“沾沾自喜”,也“顾影自怜”,但却又失去了“沾沾自喜”的确信,可又还没有配得“顾影自怜”的风姿,仅存无聊,连古之所谓雅俗也说不上了。向来无定名,我姑且名之为“破落暴发户”罢。这一户,此后是恐怕要多起来的。但还要有变化:向积极方面走,是恶少;向消极方面走,是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