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师教育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独立设置的教师教育体制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独立设置的教师教育体制日益显示出其严重的不足和弊端。为此,1999年6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28条也规定:“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国家“十五”教育事业计划提出,在“十五”期间,要按照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师范院校培养规模、结构,初步形成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所有这些都表明,一元封闭的、独立设置的教师教育体制正在被打破,多元开放的教师教育体制正在逐步形成。